2015年河北工程大学预留计划使用办法
一、 预留计划的数额。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,安排跨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招生的本科高等学校,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,可以预留少量计划,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。预留计划不得超过本校本科计划总数的1%。我校2015年预留计划数为30人,未超过我校招生计划总数(5720人)的1%。科信学院预留计划数为19人,未超过招生计划总数(1900人)的1%。
二、 预留计划的用途。符合如下条件之一的,可使用预留计划:
1. 分批次模拟投档后,生源数量多,质量好。
2. 平行志愿省份实际投档后,多投档的考生符合录取条件,但所有专业均录满时。
3. 艺术类专业录取时,有“末位同分”考生。
三、 预留计划的使用流程。预留计划的使用须由招生办公室根据录取实际需要提出申请,经普高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,方可使用。
四、 预留计划的使用结果将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上予以公开。
河北工程大学招生办公室
2015年7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