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 工作原则
学院本着公开、公平与公正的原则进行转专业工作,严格程序,透明操作。各专业接收转入的学生人数在同年级本专业学生数的5%到15%之间,转出专业的学生数在同年级本专业的学生数的5%到15%之间。
二、 转专业的基本条件:
1. 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无任何违纪违法记录。
2. 符合相关专业学习的身体要求。
3. 转专业时无不及格记录。
三、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原则上不得申请转专业:
1. 入学未满一学年者。
2. 在校期间违反校规校纪受处分者。
3. 应做退学处理者。
4. 休学、保留学籍者。
5. 跨招生大类(理工类、文史类)者。
6. 拖欠学费者。
四、 转专业的学生类别:
1. 学业优秀类,学习成绩位于本专业前50%的学生。
2. 学科专长类,在某一专业领域有特长或极高的兴趣和爱好,在相关专业领域发表高水平论文、授权专利,或在省级以上科技竞赛获奖,或提供特殊类专长证明证实转到相应专业更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兴趣,能进一步发挥其特长的学生。
3. 学业困难类,因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能在原专业学习的学生。
五、 转专业的时间和程序
1、 学生转专业在第一学年结束后进行。
2、 转专业工作小组制定“科信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”。
3、 学生填写“科信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”,由所在教学部组织审核。
4、 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确定考核办法,考核后,初定拟转专业学生名单。
5、 经转专业领导小组审核和学院审核,公示转专业学生名单,并统一办理学籍异动手续。
六、 转专业的相关要求
1、 学生转专业工作要坚持公正、公平、公开的原则,由各教学部根据专业班级容量应制定科学、规范和公开透明的工作程序。
2、 学生转专业后,按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修读课程,转入专业的非学业优秀类学生,必须补修本专业所欠课程。学业优秀类学生,由教务部确定是否要求修补相关课程。